开庭那天,我挺着七个月的肚子坐在原告席上。
沈明哲坐在对面,西装革履却掩盖不住眼底的青黑和颓丧。
他的律师一开场就试图打感情牌。
"我当事人对婚姻有深刻的悔悟,希望法庭调解,给双方一个挽回的机会。"
我的律师直接亮证据。
银行流水、房产过户记录、转账凭证,一页一页地铺开。
法官翻阅的时候,沈明哲的律师脸色越来越难看。
这不是打感情牌能糊弄过去的了。
林雅也被传唤作为第三人出庭。
她瘦了很多,素面朝天,穿着一件皱巴巴的外套。
跟度假村里那个艳光四射的女人判若两人。
她的律师替她辩解,说那些钱是沈明哲自愿赠予,她不存在欺诈行为。
我的律师冷笑一声,当庭提交了沈明哲与林雅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。
里面有大量沈明哲"为了浩浩的未来"转账的对话。
而亲子鉴定已经证明浩浩不是沈明哲的孩子。
"赠与行为基于欺诈性抚养关系,依法可以撤销并要求返还。"
律师说这句话的时候,林雅的脸白得像张纸。
法庭的交锋远比小说里的情节枯燥。
没有拍桌子咆哮,没有当庭撕打。
只有一条一条的法律条文、一份一份的证据清单、和法官冷静克制的询问。
但结果很明确。
法院判决——
第一,准予离婚。
第二,沈明哲婚内转移的夫妻共同财产全部无效,涉及共同部分需全额返还并对蒋晨进行补偿。
第三,因沈明哲存在家暴行为(有医院的伤情记录为证),蒋晨获得额外的损害赔偿。
第四,腹中胎儿出生后抚养权归蒋晨,沈明哲每月支付抚养费。
沈明哲同时对林雅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。
欺诈性抚养。
七年的奶粉钱、学费、兴趣班、医疗费,加在一起是一笔不小的数字。
再加上精神损失费。
林雅需要返还沈明哲赠予的全部财产,并赔偿七年的抚养费和精神损失。
一夜之间,这个曾经四处炫耀前夫有钱的女人,变成了法院执行名单上的老赖。
庭审结束后,我在法院门口碰到了林雅。
她站在台阶下面,浩浩牵着她的手。
浩浩看到我,本能地往林雅身后躲了一下。
林雅抬头看着我,嘴动了动。
"蒋晨,你满意了?"
我看了她一眼。
"我从来没有想跟你争什么。从始至终,我只想保住我自己的孩子。"
"是你跟沈明哲先动的手。"
林雅的眼圈红了。
她低下头,牵着浩浩往出租车的方向走。
浩浩回头看了我一眼。
那个目光里有怨恨,有恐惧,也有一个七岁孩子不该有的沧桑。
说实话,那一刻我心里不好受。
浩浩是无辜的。
他不该为大人的谎言买单。
但我帮不了他。
我连自己都差点没保住。